051-80804260
051-80804260
时间:2024-10-14 点击数:
国务院法制办1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月发布《校车安全性条例(草案印发稿)》,普遍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2012年1月11日前对草案印发稿明确提出建议。据理解,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对草案印发稿明确提出建议:一是指定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求系统》,对印发稿明确提出意见。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5),并请求在纸条上标明“校车安全性条例印发”字样。
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caq@chinalaw.gov.cn。校车车速60公里草案规定,校车行经应该遵从道路交通安全性法律法规的车速规定,但最低时速不得多达60公里。
机动车驾驶员人违背本条例规定,不拐弯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无资格驾驶员罚款500元-2000元草案规定,并未获得校车驾驶员资格驾驶员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修正,一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以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校车载运学生,不按照规定摆放校车标牌,或者不按照经审查确认的线路行经或者停靠站点停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修正,可以一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租赁出售无偿或假造校车标牌罚款5000元-2万元草案规定,假造或者租赁、无偿、出售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标牌,一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扣除的不予充公。用于组装、私自改装成或者超过出厂标准的机动车乘坐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并强迫出厂机动车;对驾驶员人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一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人人有权检举“白校车”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背校车安全性管理规定的不道德。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成立并发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检举。
收到检举的部门应该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该及时收押有关部门处置。
本文来源:新宝GG注册-www.400hj.cn